四川交管12123App是由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打造的手机交管服务平台,广大注册用户可以在交管服务综合平台网页版和App上自助完成各项交管业务,包括机动车检验预约,机动车变更联系方式,机动车业务公告及查询,驾驶证业务公告/信息公布,驾驶证记分查询,公告参数查询,机动车违法查询,交管服务地图等。日常所有交管业务,基本上都可以在交管服务平台完成。
平台功能:
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加强社会管理,提升公安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惠民 水平,建立的官方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主要提供电子监控处理,缴纳罚款,驾驶人考试预约,期满换证,超龄换证,损毁换证,遗失补证,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体检证明,驾驶证变更联系方式,预选机动车号牌,补换领号牌,补换领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检验预约,机动车变更联系方式,机动车业务公告及查询,驾驶证业务公告/信息公布,驾驶证记分查询,公告参数查询,机动车违法查询,交管服务地图,帮助中心,提供交通安全服务,达到便民利民的目的。
特色介绍:
1、用户注册。
2、绑定本人机动车和驾驶证。
3、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处理。
4、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预约。
5、新车预选机动车号牌。
6、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7、机动车驾驶证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8、机动车、驾驶证相关信息查询及告知提示。
9、交通管理相关业务办理地点导航。
平台注册须知:
1、只有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受理其新车注册、初学驾驶证业务的人方可注册用户。单位用户开放注册的具体时间请关注本网站发布信息;
2、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可以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注册,也可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注册。无机动车和驾驶证,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受理其新车注册、初学驾驶证业务的人只能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注册。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注册成功的用户,可以获取本人机动车和驾驶证信息查询和告知服务;通过现场注册成功的用户,除查询和告知服务外,还可获取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办理服务;
3、注册用户应确保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手机联系号码真实性和准确性;
4、注册用户应妥善保存本人注册信息,避免发生因注册信息泄露导致的非法登录及操作。
注:目前该系统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进行了关联,暂时只支持移动、联通手机用户注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正在积极与中国电信四川分公司协商系统对接事宜,对接完成后将支持所有手机用户注册。
驾驶证业务:
期满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如已超过有效期但未满11个月的,可通过本平台继续申请换证业务。超过有效期满11个月,未满1年的,需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网上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需先到指定医院(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并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后,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后,点击【驾驶证业务】→【期满换证】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亲临车管所或大队开户窗口注册的用户为实名注册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用户申告】→ 【确认信息】→ 【资料填写】→ 【确认提交】→ 【完成提交】
超龄换证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可以在本平台办理超龄换证业务,申请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可以在本平台办理超龄换证业务,申请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网上办理超龄换证业务,需先到指定医院(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并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后,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后,点击【驾驶证业务】→【超龄换证】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亲临车管所或大队开户窗口注册的用户为实名注册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用户申告】→ 【确认信息】→ 【资料填写】→ 【确认提交】→ 【完成提交】
损毁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所持驾驶证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锁定注销可恢复等情形的,可通过本平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业务。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损毁换证】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亲临车管所或大队开户窗口注册的用户为实名注册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用户申告】→ 【确认信息】→ 【资料填写】→ 【确认提交】→ 【完成提交】
遗失补证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可在本平台申请遗失补证业务。补领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期间等情形,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遗失补证】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亲临车管所或大队开户窗口注册的用户为实名注册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用户申告】→ 【确认信息】→ 【资料填写】→ 【确认提交】→ 【完成提交】
延期换证
对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延期换证业务。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延期换证】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亲临车管所或大队开户窗口注册的用户为实名注册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用户申告】→ 【确认信息】→ 【资料填写】→ 【确认提交】→ 【完成提交】
延期审验
对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审验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延期审验业务。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延期审验】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亲临车管所或大队开户窗口注册的用户为实名注册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用户申告】→ 【确认信息】→ 【资料填写】→ 【确认提交】→ 【完成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