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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网络问题骚扰生活(1)

作者:不详 人气:0
 垃圾邮件因何而来?网络欺诈如何返还?百度缘何被网友称为“中国最大的流氓软件”?诸多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

  而另一些问题,例如“拒绝BT限速”,因为其新的特点,成为我们选择其代替“手机月租费是否合理”的讨论,而个人隐私泄露的担忧背后,正是大量个人隐私信息被当成资源销售的“地下市场”!

  垃圾邮件给全球网民造成的损失巨大,“仅上网费用和电话费用,就足以重建纽约世界贸易中心”,而这还仅仅是2003年的统计数据。从32元的民事诉讼到丁磊的“死磕”呼声遭冷落,从美国垃圾邮件大王低头服输到比尔?盖茨的美好预测,垃圾邮件在2006年似乎仍将位列“信息资源消费危害”之首。

  垃圾邮件

  2005年8月发生的一场民事诉讼,非常有趣:一位用户因为上海热线的收费信箱所提供的提示邮件采用了全英文格式,而将其误当作垃圾邮件删除,而该信件的内容是“退信通知”,用户认为上海热线没有尽到“收费服务信箱”的责任,要求上海热线返还已经收取了4个月的租金32元,并且做出书面道歉。

  这里提及这场纠纷,其重点不在于探讨上海热线的退信是否该采用中文,而是用户“误删”邮件的潜在原因——垃圾邮件,而紧接着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让人们对垃圾邮件问题报以更多的关注。

  2005年9月3日,在“2005中国互联网大会”的“反垃圾邮件国际高层论坛”上,网易首席架构师丁磊说,网易打算跟几家大的免费邮件提供商联合,对发垃圾邮件的单位和个人,“见一个告一个,跟他们死磕”。事实的发展表明,到目前为止,丁磊的呼吁没有获得其他几大门户的实际支持,反倒有数家“反垃圾邮件”厂商站出来说话,表示自己要做中国的反垃圾邮件之王。然而此时,“中国垃圾邮件之王”的头衔,还没有确定的去向。

  就在此前不久,2005年8月9日,“美国垃圾邮件之王”斯科特?里克特在被微软和纽约州司法部“穷追猛打”了两年多以后,同意向微软支付700万美元,以求庭外和解,更重要的,里克特“保证不再向没有表示愿意接受意愿的人发送邮件”,同时向法庭申请了破产保护。

  2005年9月3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网络与信息安全组副组长吕诚昭说,垃圾邮件不只是信息安全问题,很多情况下它是一个民事问题。各方面对于垃圾邮件立法的呼吁也一再出现。

  2006年2月20日,信息产业部公布《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即38号文件,2006年3月30日开始执行),然而38号文件作为专门针对垃圾邮件的行政规章,只规定了在邮件发送和格式上的可做或不可做,并没有严格的法律支持,同时在惩罚上,也设定了3万元人民币的最高上限,对垃圾邮件的打击力度显然有限。

  尽管比尔.盖茨2004年底曾预测,2006年之后垃圾邮件将渐成下降趋势,但业界仍然认为,要在2006年遏制垃圾邮件是不现实的期待。

  链接:

  2003年,国内邮件服务器收到垃圾邮

  件1500亿封,其中470亿流入用户信箱,造成经济损失48亿元人民币。

  2004年7月统计数据,网民每周收到邮件13.8封,其中9.2封为垃圾邮件。

  2005年,国内网民达到1.11亿人,网民每周平均收到垃圾邮件16.8封,全年有超过970亿封邮件流入用户信箱。

  2005年,垃圾短信问题迅速“窜红”,成为电信服务的“第一控诉”,2005年全国消费者协会系统接受到的短信投诉达到了34451件,比2004年增长了25.9%。运营商在短信上管路(通道)不管车(内容)的做法,使运营商直接面临民众的质疑。

 垃圾短信

  在服务行业,规范、条例的完善,乃至新的法律条文的丰富,最初的缘由,甚至有可能是有趣的事件,2005年,在短信服务领域的一件小事,也许在数年后将被冠以这样的“先驱”头衔。

  2005年9月28日,福建省龙岩市电信用户丘建东将福建省电信公司告上法庭,声称电信公司发送到其小灵通上的垃圾短信损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产品和服务的权益,要求法院判定福建省电信公司发送短信的行为非法,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2元人民币,同时做出书面道歉。最终,法院以“依据不足”为由,判定身为律师的丘建东在这一“超低款额索赔案”上败诉。

  电信公司因发垃圾短信遭索赔1.2元,虽然在法律上胜诉了,却在业界留下诸多疑问:一方面,何种内容短信可算垃圾短信?,另一方面,如何界定运营商短信属于电信服务?

  2006年1月22日,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数字是,2005年全国短信总发送量高达3046.5亿条,与此同时,第三方的《移动通信服务指数———中国公众移动通信服务传播指数2005年度报告》通过公众调查,给移动通信行业垃圾问题处理情况的打分仅为47.6分,而消费者对SP整体行业的不信任感更是达到了历史高峰。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尽管电信运营商在不断“肃整”SP,但全国的SP数量还是在迅速增加,2004年底为9000家左右,而到2005年3月已经攀升到14000家以上,到2005年底,更是高达1

  6000家以上。在SP迅速爆增的同时,信产部电信研究院咨询中心崔纪平教授在《中国移动增值市场研究报告》指出有44%的SP处于亏损状态。2005年11月25日,一向以敢言著称的掌上通董事长肖庆平在某论坛演讲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娱乐服务站到了SP总体业务的90%,而在几百亿的相关收入中,有一半可能来自“连蒙带骗”,一时间这四个字在SP行业中被广泛传播,而肖庆平提到的“SP既然收人钱就该给人价值”却被忽视了。

  和中国垃圾短信人人喊打现象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美国电信运营商主动承担起帮助用户和垃圾短信进行斗争的责任。美国第二大电信公司Verizon的技术人员发现大量雷同短信为美国佛罗里达的Passport Holidays公司的垃圾短信,于是在2005年11月23日将其告上法庭,与其同时,Verizon表示不仅要阻止这些垃圾短信,而且需要明确这些短信的发送方式,同时将严查被发送短信的9.8万个手机号码是如何泄露的,以维护客户隐私权。2006年2月1日,法院判处Passport Holidays公司赔偿1万美元。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垃圾短信投诉过多地相关问题转告运营商之后,运营商的相关人员则表示,“我们只是高速公路,路上跑什么车(即短信内容),我们无权过问。”

  链接:

  引发福建省龙岩市市民丘建东状告福建省电信公司的短信内容为:“电信好礼遍天下,灵通礼包藏好礼!快发K到129719免费参与短信调查问卷,幸运礼包等着你!询10000,发信人:10000。”该短信接收时间为2005年8月19日11点06分。

  笔者就丘建东1.2元人民币的索赔额和原委采访了七名MSN好友,其中六人在未知法院判决结果之前,认为该短信属于垃圾短信,另一名好友则认为,该短信不仅属于垃圾短信,甚至有可能存在欺诈之嫌。

  无论是号称“第一搜人引擎”的UCLOO引发的轰动效应,还是2005年初完稿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推动的立法进展,都没有西安书画家陈天哲的个人隐私维权过程“更具看头”,而“索赔163元人民币,罚丁磊抄写情书10遍”的诉讼要求,更给这一民事诉讼添加了幽默色彩。

个人隐私泄露危机

  2005年11月29日,青年书画家陈天哲在北京东城区法院起诉广州网易公司法人丁磊,除了向163网站索赔163元人民币,还要求法院判处“网易的丁磊抄写情书10遍”。

  陈天哲“情书上网案”其实并不复杂:陈天哲自己公司的一个小伙子在帮他搬家时,“顺手牵走”了他写给前女友的情书,并将其传给网友后上载到网络上,命名为“风流才子的情书”。陈天哲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因为这些情书,导致其现女友与其关系紧张,同时也为他个人的生活带来了负面影响。

  因此,陈天哲分别两次将该员工和上载人告上法庭,要求各自赔偿一元人民币和一千元人民币,并两次胜诉。与此同时,在两次诉讼中的附加条款“要求被告人抄写情书10遍”的要求均未获得法院支持。在法院判处之后,陈天哲又发现网易网站上刊登其情书,于是将网易公司告上法庭,并仍然附加要求公司法人丁磊“抄写情书10遍”。

  如果说,这一维护个人隐私的案例显得幽默,那么UCLOO在网站上宣扬“一元可查9000万真实个人信息”的消息,就非常堪忧了。2005年12月下旬,“全球最大的中文搜人引擎”Ucloo(www.ucloo.com)因宣扬可以搜索到9000万国内人的准确信息而引起互联网用户们的极大恐慌,也引发个人隐私如何保护、公众服务是否侵权的大范围讨论。经过媒体的“穷追猛打”之后,发现Ucloo所掌握的个人私密信息,极有可能来自一些拥有大范围客户群的网站,而最明显的目标更是直指“中国同学录”。

  而随着信息产业部“手机实名制”进程的推动,越来越多的手机用户担忧个人信息私密性是否能够得到保护,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更是提出建议,为了确保手机实名制的法律效力,建议采用行政法规的形式出台,而不是部门规章的形式。但即使如此,还是有专家认为,“手机实名制”更有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密情况的严重,特别在当前,通过不法手段可以非常便宜地购买到大量手机号码信息(有媒体报道称一分钱可购买到一万个号码),如果实行手机实名制,即有可能出现个人信息泄密后“被按照社会阶层细分”后的侵权行为。

  最典型的案例是,在手机号被放在某公司销售的“个人分类信息”的“富翁列表”中之后,某行业董事长被大量有针对性的广告干扰,而当他决定起诉该公司时,却无法在现行法律中找到适合的依据。

  法律专家因此呼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过程,同时尽快推动电子商务相关法律的立法工作。

  链接:

  以下原因极有可能产生个人信息泄密:

  一. 操作系统不安全;

  二.“内鬼”软件的Cookie窃取个人信息;

  三. 网络测试和“网络算命”等要求输入姓名或者相关资料的软件;

  四. QQ、MSN以及其它一些即时通信软件上的个人资料真实填写;

  五. 某些嵌入式软件的安装,例如Google搜索工具栏;

  六. 简单型网络购买业务,例如网络购书、网络订票等;

  七. 免费邮箱的个人资料填写;

  八. 接受街头调查或者网络调查填写个人资料;

  九. 在求职、考试、业务办理过程中留下个人身份证件的复音件;

  十. 在电子邮件分发列表中署名。

  搜狐、百度、中搜合力围剿8848,8848不仅拒不按照法院判决赔偿反而提出上诉,“不正当竞争案”被网友们看作软件行业“流氓比警察还牛的时代”来临的标志。而比“不正当竞争案”更值得思考的,则是十大流氓软件名单的“公布”与“收回”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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